案例簡介
丁某計劃攜全家自駕游,因人數較多,一輛車過于擁擠,丁某又向朋友借了一輛車,該車由其丈夫李某駕駛。一切準備就緒后,丁某夫妻開啟了快樂的旅程,李某在前方開路,丁某駕駛自己名下的車緊隨其后。回程時天公不作美,但丁某夫妻歸心似箭,冒雨趕路,之后丁某因輪胎打滑不慎撞上了前方李某的車輛,雙方車輛受損,交警認定丁某負全部責任(即朋友的車屬于無責方)。丁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后告知無責車超交強險部分的損失無法獲賠。
案例分析
《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二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二十四條(三)規定: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有、承租、使用、管理、運輸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以及本車上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本案中丁某李某系夫妻關系,屬于家庭成員范疇,無責方車輛雖然不是丁某夫妻所有,但屬于上述條款中列明的“使用”情形,故無責方車輛損失無法在機動車商業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中獲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未對上述問題進行規定,故交強險可以正常賠付。
丁某立即提出,買保險時業務員沒有說哪些不能賠,只發了個鏈接讓其付錢,所以該條款對其無效。據了解,丁某是通過網上渠道辦理的車險投保,業務員向其推送的鏈接/二維碼關聯了電子投保單、保險條款及免責事項說明書、電子簽名服務告知書、車險“投保人繳費實名認證”客戶授權說明書等材料,并提示投保人閱讀了解詳細內容后作手動勾選,投保人閱讀了解后簽字確認購買保險并支付款項,雙方即簽訂保險合同,即支付款項為最后步驟。工作人員向丁某出示了線上投保操作視頻及由丁某本人簽署的電子投保單等材料。丁某嘟囔道,內容太多了,誰會仔細閱讀所有的內容。
消費提示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線上應用場景逐漸滲透各行各業,給日常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對消費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此,小常保作如下提醒:
1、線上投保流程系向不特定的投保人提供,一般具有普遍適用性,若選擇線上投保,應按照投保流程操作閱讀相關條款及免責事項,了解并理解后再決定是否繼續投保,保險公司將條款及免責事項相關內容推送給投保人,亦能證明其盡到了提示義務。
2、投保人切勿因條款類目多而僅作形式性瀏覽和機械性操作,忽視關鍵內容閱讀與理解,因投保人簽字確認購買保險后,相關的免責條款即發生法律效力。也勿允許他人代操作,因為最終法律后果還是由本人承擔。
案例簡介
丁某計劃攜全家自駕游,因人數較多,一輛車過于擁擠,丁某又向朋友借了一輛車,該車由其丈夫李某駕駛。一切準備就緒后,丁某夫妻開啟了快樂的旅程,李某在前方開路,丁某駕駛自己名下的車緊隨其后。回程時天公不作美,但丁某夫妻歸心似箭,冒雨趕路,之后丁某因輪胎打滑不慎撞上了前方李某的車輛,雙方車輛受損,交警認定丁某負全部責任(即朋友的車屬于無責方)。丁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后告知無責車超交強險部分的損失無法獲賠。
案例分析
《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二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二十四條(三)規定: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有、承租、使用、管理、運輸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以及本車上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本案中丁某李某系夫妻關系,屬于家庭成員范疇,無責方車輛雖然不是丁某夫妻所有,但屬于上述條款中列明的“使用”情形,故無責方車輛損失無法在機動車商業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中獲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未對上述問題進行規定,故交強險可以正常賠付。
丁某立即提出,買保險時業務員沒有說哪些不能賠,只發了個鏈接讓其付錢,所以該條款對其無效。據了解,丁某是通過網上渠道辦理的車險投保,業務員向其推送的鏈接/二維碼關聯了電子投保單、保險條款及免責事項說明書、電子簽名服務告知書、車險“投保人繳費實名認證”客戶授權說明書等材料,并提示投保人閱讀了解詳細內容后作手動勾選,投保人閱讀了解后簽字確認購買保險并支付款項,雙方即簽訂保險合同,即支付款項為最后步驟。工作人員向丁某出示了線上投保操作視頻及由丁某本人簽署的電子投保單等材料。丁某嘟囔道,內容太多了,誰會仔細閱讀所有的內容。
消費提示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線上應用場景逐漸滲透各行各業,給日常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對消費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此,小常保作如下提醒:
1、線上投保流程系向不特定的投保人提供,一般具有普遍適用性,若選擇線上投保,應按照投保流程操作閱讀相關條款及免責事項,了解并理解后再決定是否繼續投保,保險公司將條款及免責事項相關內容推送給投保人,亦能證明其盡到了提示義務。
2、投保人切勿因條款類目多而僅作形式性瀏覽和機械性操作,忽視關鍵內容閱讀與理解,因投保人簽字確認購買保險后,相關的免責條款即發生法律效力。也勿允許他人代操作,因為最終法律后果還是由本人承擔。